军委会令调 三师往丹阳 剿小刀会匪 灭。
|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10版) |
| 文章题名: | 军委会令调 三师往丹阳 剿小刀会匪 灭。 |
| 出版日期: | 1928-09-15 |


军委会令调
三师往丹阳
剿小刀会匪
灭。
军委会以丹阳地处派宫
要道,近来发现小刀会
,声势浩大,纠合四五千
确报,吕城渣泽一带,均
已发现该匪踪迹,形势至
为严重。 军委会及省政府
,开念民生,于昨日飞
第三师长钱大钧,令速遗
部队,往丹阳,务期融
上海总商会等五团体,
昨晚送钱大钓,其欢送
词云:墓尹司令,前奉命
已半载。 虽为期甚暂,而
当钱可令在职之时,正値
北伐吃紧,加以淞沪五方
杂处,共党乘隙辄发,在
前方武装同志,无虑后愿
而对于维持地方治安,
如值缉匪徒,消弭工潮,
震城之秋,而冈瑞安堵,
此种种,均深印于人民心
一及与公断会与死伤人命问
题之系。 摅吴律师之意
,以公断会对肇祸情形之
供辞,跳已有详细案卷,
而是非曲面,尙待公断人
再有一度之审査,方可宣
判。 宣判后遂能明了谁应
负一任,责任既明,罪有
攸。 至此时吴祥师当能
为全体尸属据理力争。 今
日会议,因吴律师迭接各
处尸属来函,(约有五十
余件)深恐尸属未明真相
耗费川资,于事实无补。
吴律师怜念在怀,用特将
经过情形,报舌诸君,倘
有意见,本律师当与吴
帮办贾耀西童理琭等相继
报告尸属豋记情形,及尙
有尸冈陆续来函补登手续
各尸属代表,对吴倪贾
由各尸属主张,佥谓死伤
人命问题,无论公断之
谁是议非·应请吴律师本
新大明翰惨案发生,已
半载有余,惟因此案而牺
牲之生命,共有三百六十
余名。 今大通协记公司方
面之船损失,已由中日
原被告两方,公延公斲人
,实行公断办法,而对死
伤之人命,绝不提及,致
多数无告之尸属,流离失
二时,吴凯声律师,在南
京路三十六号事务所,召
集各属会议,到会者代表
除被难家属代表王乐泉,
夏宏森,朱十瓒,王闻涌
,应念严,王泽民,王起
鸿,胡增萼,徐荫棠,戴
人外,吴律师公馆帮办董
克昌,童理环,贾耀西,
高健行,书记周耀亭,亦
出与议。 吴律师因病未到
报告吴律师因病不能出席
案尸属请求交涉之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