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8版) |
文章题名: | 决议 |
出版日期: | 1928-09-15 |
标签: | 决议 |
う决议:A,第二次常会请浙江省佃
业理事局及杭县县佃业理事局各派代表
一人列席讨论;D,各委员准备宣传方
法,提交第二次常会讨论うじ,第二次
常会决定具体办法。 兹录其组织大纲草
案如下: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杭州市宣
指导委员会宣传部,训练部,民众训练
委员会,杭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杭县各
区党部,杭州市公安局政训处,中央陆
军军官学校预科大队,杭州市新闻记者
联合会,杭州市工舍整理委员会,浙江
省妇女协会整理委员会,各推代表二人
组织之;共他团体须经本会通过,始得
加入。 第三条:本会以讨论宜傅问题,
研究宣傅方案,大并统一杭州市宣传
为宗旨。 第四条:本会分文字宣传,分
口头宣傅二组,以绘画并入宣傅组内,
各委员须自行认定,粗者听。 第五条
:本会设主席一人,由浙江省党务指导
委员会宣传部部长任之,部长缺席时由
该部秘书代理之。 第六条:本会设书记
担任之。 第七条:本会每星期六下午二
集之。 第八修:本大纲如有未尽完善处
之。 第九条:本组织大纲经浙江省党务
指导委员会宣傅部核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