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造立法精神
社会改造立法精神X章渊若
一,引论
历来法律精神,是主的,个人的。这是来法律最大的错误;
也是会关系,社会组,所以未合正义的最大原因。这种主观权利
的,个人主的法律,根本没有科学根2没有事实基础,不合客观
需要●换句话说,历来的法律,并不是真正从禹物的本性里,所得
到的必然关系一,和孟德斯鸠m指的法律精神,是互相背驰的。历来
的法律在这种错误方向背验的结果,制成了许多社会的病象,增加
了许多人民的苦痛。法律的作用2本来是爲人民谋幸福,为社会求安
圣,求和洽,求进化的;现在却反使许多人民悻悻不平,反而使社会
现象杌隍不安,逍都因爲法律精神错跌的结果。
现在谈立法者,辄以欧美为规范。殊不知欧美法律精神,根本
上巳多错误!欧洲自中世纪对建制度瓦解以後,人主义,邀占有社
会的威权。自卢棱倡天赋人权说个人主义的根基与感风,格外的深
厚而宏大【他们说,人是生而自由的,独立的,孤立的,有其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