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法
立法院通過之船
舶法,業經國
府明令公布,原
文如下:
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本法所稱船舶,依海商法之規定。第
二條,非中國船
舶,不得懸掛中華民國國旗。
第三條,除有左列各款情形之
一者外,非中國船舶,不得在
中華民國港出
口岸停泊:
許可者
從者。第四條,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