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政时期之县政建设
優良民治之軌範中,而人民須盡地方自治之義務,以增進自治之能力 接民權之基送在此時期中,政府負訓練人民之責,以指導人民納入 政時期∠工作,一方面須廓淸向來之障礙,一方面須養成人民行使直 期中,工作最重要而最復難表,莫過於訓政時期中之縣政建設因訓 日’則爲訓政開始之日知訓政爲渡軍政而入憲收之階梯,在此三時 軍政告終,訓政開始,建國大綱第七條云:凡一省完全底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