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中央常会
,讨论通过後,即可转道国民政府公布云。
送交昨日下午中央常务委员谈话会,作条文文字之修正,再提出本期
於昨日下午二时由中央指定之审查人员陈布刘隐焦易堂史尚宽等,在立法院审查完毕,又
前日起草竣事,条文约四十余条,关於选举法之施行,有详细规定,
所必要,仍决定由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起草委员胡汉民等负责起草,业於
毋须中央事前代为拟定,而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施行法,乃补充选举法之不足,势
以关於会议组织问题,应在国民会议代表产生後,由各代表自行组织,
法,曾由起草委员会拟定原则,本备今年一月十日左右召集委员会开始审查,嗣开中央
′及国民会议组织法两种代表选举法,业经国府於元旦日明令公布,至国民会议组
<(中央社)国民会议召集前之紧要工作,原爲起草国民会议代表选举法
国民会议
本星期四中常会将提出讨论
昨日提出中常会谈话会修正
代表选举法施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