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令 本府接受金陵关码头捐
本府接管,当请行政院核示恐办,一面更咨请财部照辩2行
致院是发,即合财部风本府协商接收辨法,订有游法四条,
,X翡节]主後,各项附捐,均应取错,惟该项捐款·每腾由
关代征X案,仍由关照征,撤市应用,二,此项码头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