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国性职业团体的选举诉讼纠纷案,今晨九时正在首都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公审,主审法官郑礼谔,杨雨田,萧崇彬升庭后,原告传晓峯,邱映光,及第二被告张厉生,谷正纲,原告延聘律师叶在椀,李稣均及局程到,第一被告章琼萱,李实平均未到庭,经过两小时的辩论ゝ当庭宣判「原告之诉驳间,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九时正开庭后,原告律师首先阐明上诉目的,在睛庭上判令第一被告当选国大无效,巳发出的当选证书由第二被告负责其交源注销,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郑推事在庭上征询谷正纲ヽ张厉生应如何判决,是否请求将原告之诉驳囘,谷答称「并未请求驳囘,俱请依法裁判
俟卽由原告律师提出诉讼理由说:「原告是经五百人签署提名的,现在根据国大选举罢觅法三十九条起诉,第一被告资格票数不符,计算有错误,原告得票最多,第一被告得票最少,为何少的反而当选」。
邱映光说:「他得到六千四百七十二票,李实平仅的一千三百票,事后虽有政党退,低本人是依法签署的,决不能退让,国大代表是由民众选出的,不能私相授受」。
傅晓峯也说:「我得了五四一票,而李实 平一百五十二票,政党退让未得本人同意,本入是受民众委托依法当选的,不能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