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美教士阳输镇判权不应再存在
权为耶教所不容
颌颌X判判X即是X国
利於外商
在华美教X柏X氏刀XF35四=最近所写文云:余以
教X,观察X裁X权之选用,已历二十三年,久巳抛
护X想X督X之X此领权在宗教上或国民政策上
本X无存X地X界数颌X义X有X业偷理学X者,则就此学言X判
护X余X因X含之X,原与偷理之原则背抛故X必X亦
有X理X由X即X制为已往研有,今你存在。含此X策
外篷X策X行X为西方各国政府对华』般政策中之一根本X分
此丰能X理X耶
余追X在X多年X之X逝,可路言领判权政策与基督教会之关系,
我教X亲领判权为传教上一种必要助力,然在事宝上·大多
驾X事X,而未加以思考,故以为正当耳,仿佛设立教会,租借
地X,建X房屋,从事传教,皆赖倾制之保罗,彼等若曰,试观教
的X的,及其他慈善的,一切成积,咸予中国人以最大幸福
此皆猪不平等约中有名之三条款所致成,然则在华播教,X恶藉
安有更胜於此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