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驳复日本曲解二十六条条父外 仍希望速订平等互尊主权的新约
我国态度异常肫挚措词异常婉逊 未卜帝国主义者心目中作何感想
国民政府外交部途递日本第
二次之废约复牒,已由驻甯日
领岗本氏转驻平芳泽公使,送
达日本政府,该牒全文咋日已
由外交部在南京上海两处正
式公布,兹录其原文如下。
节略
本年八月七日接准七月三十一日X节
略,声述贵国政府关於中日通商条约约
文解释,改订意见各节,均已详悉。
贵国政府表示改订条约,具有商议之诚
意与准,本国政府极所欣感,自当以
最恳之意,愿同情接纳。盖重订新约
,爲国民政府增进国际友谊之根本政策
,光绪二十二年所订中日通商行船约
,幷附属文件曁公立文凭,及光绪二十
九年所订中日通商行船续约,均远在三
十年前,此三十年间两国之经济商务人
民关系,以及政府状况,旣屡有变迁,
自与现时情势不能合,以不适於现状
之条约,而勉强行之,必致滋生困难,
引起人民之会,殊非敦睦邦交之道。
本国政府基於此项原因,以爲当初订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