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通院法立 國軍剿匪暫行條例
過通院法立
國軍剿匪暫行條例
立法院昨(一八)日第五十三次會議
,通過国軍剿匪暫行條例共十八條’
原文如次:第一條'國軍編遺委員會
根據編遣進行程序大網,厘定分區剿
平有儿患之區城,王
匪條例;
間内,一律肅清o第
二條
匪湄藪之區域,先行詳報編遺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