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儿童选择办法之拟订
本校收受本特別市立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天才兒童二、天才兒童選擇五十以上者、爲初次拔取、丁、初次拔取之兒童、以四百名為限、戊、、受智力初試、丙、凡智力测驗3分歌在七十以上、教育测驗B分數在 種智力测驗之學生、(個別或團體)得經該生所在市校保送、前來本校 年度教育测喻結果爲初次甄拔、乙、凡未受十六年度教育局舉行任何一 方法如下、甲、根據教育局十六年度舉行各市立小學生智力测驗及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