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
後方、使前線將士無後顧之憂,如此为國結精肺,属百年以來所未當見。大東亚戰爭之勝利亦得由此决定,此項條約並非一種外交辭令,而係2種精神、如此精神能發生一種力量,此種力量能:邀時局使吾等到達最後目的。所謂復興中華,保術東亚即此也,全國民欲認識此事,第一須鞏固信念,以不屈不挠之精神向前途邁進,第二須不絕强化力量克服更大之困難、祖當更大責任,第三级不超反省,發見自己缺點,承認自己缺點、矫正自己缺點,始能促自己進步,自條約成立以來,已經二年、吾人須反省全面和平尚未實現乎?附属議定書以明文規定兩國間全面和平回復、戰爭狀熊怒了時,即開始批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