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狂大病撲殺野犬 首都自昨日起實施三日
預防狂大病撲殺野犬
首都自昨日起實施三日
市署宮局,以嚴塞期間、昌酒防狂大病之發生、同時整理首都市客起見、特自二十二日起,至二十四日ー之三日間、施行撲殺野犬,對徘徊於街頭之身犬、用樂物提殺,施行准點第一匹至第十一直、及二十一萬各區、於此時期、市民應注意者、一個缺大可勿令在街頭徘徊、以免被認鴦保野大而被撲殺、二、養大之民戶應念速至所易該區公所墨級,登記於台模、否則節以身犬硬之、希市民峰之協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