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谈司法制度
未出席。
司法院成立後法部
和最高法院应取消
南京念七日中央社电王宠惠前晚赴
沪,临行语记者:略谓司法院成立,依
照建国大纲,中央无司法部及最高法院
之设,现有之该部院,应卽取消,或卽
归并改粗。但各地方法院则照常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