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律的領事觀審標準 臨時法院與領事已會商三次 仍照收回會審公廨章程所定
大中社記者以昨日報載,有領事觀審問題談判决
消息,特向外交界方面探詢o現悉關於按照九月一日
實行之新刑律,分別觀審案件與非觀審案件問題,經
臨時法院長何世楨曾同胡貽穀吳網熊仇預三推事,與
月十八日會召集
,會
商結果甚佳
於十九
解。這二十日在第
法院
路臨時法院
方亦甚爲
精極力調解,並於二十一八
會,席間除得
万調解外,並促的
始釋然進行社
外交界某氏
院,一方關係國家計
起不
幸之糾粉云云。(大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