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高院判决四漢奸
【中央社太原十八日電】晋
高院十八日判决四汉奸(一
)金文田處徒刑十五年、褫
夺公权十年,全部财条沒收
。(二)石辑五腿死刑、褫夺公權終身,全部财產沒收
。(三)郑師祖处徒刑二年六月、褫夺公權三年、全部
财產沒收。(四)佟振芳处徒刑三年六月,褫夺公權五年,全部财產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