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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吏舞弄弊端
报刊名: | 蒙疆新报(第4版) |
文章题名: | 书吏舞弄弊端 |
出版日期: | 194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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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书吏
舞弄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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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各官署、组
简军,每一官署,除
长官外,以师祭一二
人或放人辅佐之,共
下X惊潜更、任办何
事重例不豆律,例案
如牛毛之多X官英能
记吏能识之故能
文法因缘为奸吏舞弊
虽爲人所恨但有时颇具巧
思、如各省知府以下宫员、
向署驻册委用委用时
由得吏呈名册、司以朱
笔就书吏手中圈之卽以之
任用、但名次到班之官员、
必须向带吏纳费,如吝惜规
则名次虽已轮及依然
不能委用其法系更於
於进呈名册时,在指甲内
一小红纸宽二分
畏约五分上番病假」
或回」或「出差」等
宇样,於进呈时,以指微按
卽黏於不纳费者之姓名下、
涤司见之卽越过此人圈
用其次者带吏退出、拂去
之了无痕迹是亦巧於舞
弊者也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