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凶极恶态意惊夺 无亲宗教战踏寺院
再关于共之罪恶、于举其一二说明之:共为杀人、放火、淫掠之元凶。共每次侵入乡村、则强击人民之自由权利、兴宗教、禁止私有、禁烧房屋、罗多拿衣物、践踏寺院教会、五含之圣地、亦受共侵入、两化其巢、来因日军讨伐、始得。凡不能逃避之青年男女、悉为捕去、妇人子女、悉被强豪、作其奴隶、壮丁送至、代共为先队而牺牲、稍有资者与官吏或宗教家、全受其杀害、其残忍暴虐、实为中外无比、虽生捉其首、嚼其肉、食其血、亦不足解其罪恶万分之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