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名作废
兹有山東德縣南街德恆當於民國人碎舊歷 成月十二日憑中保張滋生說合借予九八京錢七于 希書借帖兩紙三千吊一紙四千ザ一紙言明月利一分期以六個月歸還於 不年二月十二四期滿未能 還本將利寄交业要舊帖更换新券於三月十四日將舊帖郵寄德恆頃据來信云至今 尚未收到顯係遺失即向該號函商另書新借 券為憑舊帖作吸無論何時發現永作麼紙不能發生効力如有人藉詞訛群由雙方呈明地方官聽照律懲辦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