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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杭台糖五十公嚬 分配原则议定
| 报刊名: | 民报(第3版) |
| 文章题名: | 配杭台糖五十公嚬 分配原则议定 |
| 出版日期: | 194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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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
配
杭
台糖
五十
公
嚬
分配原则
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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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杭台糖五十公嚬
分配原则议定
标卖抑配售当付商决
【本报职】杭市爲配购办理本市启齐事业、乙、
依照青岛市府前例、拟配
食糖五十公顺丶因数量过
杭市府·配全市公敎人员
少不敷分配、如依全市
、(二)配售事务由市参
十万户配给、则每户不
议㑹、市总工会、糖业公
足一斤市府爲此召集市
会南北货公会共同组织
参议㑹、市商会等举行会
杭州市食糖配唐委员、
议结果决议、(一)该
负责办理、(三)食糖价
项食糖分配原则丶甲、拟
款向中央银行借贷垫付、
将食糖标卖、将所得盈余一俟配售後再归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