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砍姘妇案 主犯判徒刑
刀砍姘妇案
主犯判徒刑
【碧流】前在本市板
桥路五福里十九号以荣刀
砍妻汪阿兰之汪锡灿、经
杭地检处提起公断、并由
杭地院刑庭数度侦讯、於
昨日上午宣判、以汪锡灿
杀人未遂,处有期徒刑五
年,夺褫公权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