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订定浙本年度建仓储粮新计划 杭州宁波海门建造中央粮仓 地方仓库先设城厢后及乡镇
【本报讯】 省府订定浙省本年度建仓储粮新计划,分中央、地方两部分。中央粮仓本年度先建杭州、宁波、海门三区,容量各达三万市石,以钢筋水泥建造,估计每区需款约一亿元,共需三亿元。粮源由本省历年征存中央部分赋谷及收兑之保甲积谷项下如数拨充。地方仓库分两期建造:第一期于本年度完成,以各县城厢为主,容量计四万七千市石至十一万市石;第二期于下年度推广至全县乡镇,容量以三千市石至五千市石为原则。建造资金由各县所积赈灾赈余及三十六年度田赋征实征借余粮项下提拨。
【本报讯】 市金融又宜注意乡镇收兑钞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