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戡乱第一”的标准之下,对于县长的考核,以谁能“剿匪致果”定好歹,这是合理的。
浙江有被匪劫去枪炮子弹不止三次五次的,被匪杀害无辜人民,不止五人十人的,只会向上峰粉饰太平,毫无办法对付匪的县长;但是也有亲率自卫队士,出生入死地步行于山谷窅野,杀匪保民的县长。
前者,是不负保安人民之责的县长,不必举出姓名,尽可在报纸上看那些县份匪患严重而无办法剿匪的事实的就是。
后者,我以为富阳县长朱启佑就是其中之一,他曾在上月关亲率自卫队士,主持三县联防,四县会哨,步行在匪徒出没于山林之上,大快人心的真正击毙了杀害富、萧、诸、浦、桐五县毗境的匪首蒋忠,为五个县份的几百万人民除大害,这是好县长!
阅报载富阳县长朱启佑卸任,我不禁发生以上的遐思。因为是“戡乱第一”,人民还希望朱县长再做杀匪保民的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