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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之桃色冤案
| 报刊名: | 南粤日报(第4版) |
| 文章题名: | 石湾之桃色冤案 |
| 出版日期: | 194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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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
石湾
之
桃色
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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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之桃色宽業(1四)
且投意其兄。日徘徊于
本得明朗之解决。以期
都千之門。以引起其注意。
無枉無也。郁千自日。
果然千家人。延治。
南生我者父母。再生我者縣
死亦可目。生當衡。死
海也。民果得此奇冤。
永善之女。永教以
当草以。永善慰之。
目弄委。桃游奶
千。以其守。當荷
潮千以八九乃
命先行家。永善亦自同
站桃退郁千之诗。永善已暗
案情目始至末。
伺于外。以其究。比
供
音。思想。于食玩荷
郁千正危坐。不為怕愁
。玩张數H。然某有所
所衡助。乃知其一惠少錄得。乃死者追之下裳。
年。邀人内。都千日0告己
鲜制检聪。發党中附有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