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救济鲁青分署研讨举办工振方策 召请关系方面举行会议决定具体办法分别进行办理


【本埠讯】关于经行总署署长及处长等,与善后救济鲁青分署,鉴于该署急缺职务,振护该署,改进工振,尤重震灾工振等后一节,在前二月主计任道,主持举办检讨后已决定,并请接会时即先在南京工赈处第一楼长举行报议。鲁青救济分署,松担在该署经行会议,亦已奉有正式训令,限一个月内结束愈视,学员检报等。对工振,集中力量于农工后救工作。署长延阁符氏,以此事关系重大,合协作,俾力求周密,即待于昨日下午三时,约负责市赈委会负责人、负责应聘委员、部长负责人、负责职员委员察,审计负责人,分计二处,停据下,○○对二节,停止:○○、○○三度至部检证审长人案以轨会○○、○○
生困难,当组各方谁知研讨,决定数项办法如下:
一、分别情节,停止急振:
①对二十岁至三十五岁工作能力最强之男性难民,展至十月十五日停止急振,届时每人并酌量发给赈济物资一次,以示体恤。
②对十六岁至十九岁及三十六岁至四十九岁工作能力稍差之男性难民,展至十月三十一日停止急振,届时亦将酌发赈济物资一次,以免顿失生活依据。
③老弱转儒难民,除由当地政府扩充救济机关充分收容,可由该署酌予补助外,其余不能遣送还都者,该署当呈明总署斟酌实际情形,继续救济。
二、协同地方举办工振:
关于工振工程,已由地方政府拟定计划,主持推进,该署则按工作人数,检实发给工振食粮,其工振工具,亦由主持机关自筹,不足部分由该署酌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