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润绅案收寄赃物部分判决书
魁證述之事實相符其/收
所發麵粉收領試與証人劉登
業(自白不諱井有該軍部
被告李潤神於本年二月二十
收頜原田麵粉六百五+袋 一日向日軍第四十三軍单部
告学潤罪刑部分、!ー査
理由
明之、(一)被
本件分兩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