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李宝臣传》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石家庄市 |
标签: | 谶兆、丹书、甘露 |
文献题解:《新唐书》北宋欧阳修、宋祁撰,凡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凡225卷,记唐代290年历史。多据《旧唐书》而改作补充,并采金石铭刻等,颇详于唐后期史事。与《旧唐书》互有长短,为研究有唐一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李宝臣)既贮异志,引妖人作谶兆,为丹书、灵芝、朱草,斋别室,筑坛置银盘、金匜、玉斝,猥曰:“内产甘露神酒。”刻玉印,告其下曰:“天瑞自至。”众莫敢辨者。妖人复言:“当有玉印自天下,海内不战而定。”李宝臣大悦,厚赉金帛。即而术士畏事露且诛,诈曰:“公饮甘露液,可与天神接。”密置堇于液,宝臣已饮即喑,三日死,年六十四。
按语:成德节度使李宝臣为道教徒,耽于长生之术,乃至听信妖人之妄言,服所谓的甘露而死。此材料反映了其道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