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卷7《礼仪志二》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邯郸市 |
出处: | 魏徵、令狐德棻:《隋书》卷7《礼仪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31页。 |
标签: | 杂乐、胡戎乐、后主 |
文献题解:《隋书》为记载隋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85卷,唐魏徵、令狐德棻撰,或题魏徵、长孙无忌撰。凡本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其中,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原单行,后编入《隋书》。为研究有隋一代的基本文献。
史料摘抄:杂乐有西凉鼙舞、清乐、龟兹等。然吹笛、弹琵琶、五弦及歌舞之伎,自文襄以来,皆所爱好。至河清以后,传习尤盛。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于是繁手淫声,争新哀怨。故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之徒,至有封王开府者,遂服簪缨而为伶人之事。后主亦自能度曲,亲执乐器,悦玩无倦,倚弦而歌。
按语:北齐定都于邺,邺中胡乐十分盛行。不仅许多乐器来自西域,就是曹妙达、安未弱、安马驹等也都为胡人。反映了胡汉在音乐上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