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王镕传》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石家庄市 |
出处: | 薛居正等:《旧五代史》卷54《王镕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730—731页。 |
标签: | 湖南、汴州、洛阳 |
文献题解:此书为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正史,由薛居正监修。原名《五代史》,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故习称《旧五代史》。共150卷,纪61,志12,传77。原书已散轶,今本为辑本。史料丰富,为研究唐末五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王镕)次子昭诲,当镕被祸之夕,昭诲为军人携出府第,置之地穴十余日,乃髡其发,被以僧衣。属湖南纲官李震南还,军士以昭诲托于震,震置之茶褚中。既至湖湘,乃令依南岳寺僧习业,岁给其费。昭诲年长思归,震即赍送而还。时镕故将符习为汴州节度使,会昭诲来投,即表其事曰:“故赵王王镕小男昭诲,年十余岁遇祸,为人所匿免,今尚为僧,名崇隐,谨令赴阙。”明宗赐衣一袭,令脱僧服。顷之,昭诲称前成德军中军使、检校太傅,诣中书陈状,特授朝议大夫、检校考功郎中、司农少卿,赐金紫。符习因以女妻之。
按语:王昭诲为成德节度使王镕之子,在王镕遇害后,他辗转于湖南、汴州和洛阳间,其经历是唐末社会动荡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