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奚》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石家庄市 |
出处: | 欧阳修:《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奚》,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09页。 |
标签: | 奚人、耕种、穄 |
文献题解:宋人欧阳修撰,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7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45卷、考3卷、世家及年谱11卷、四夷附录3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53年的历史。补充了一些《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是研究唐末五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契丹阿保机强盛,室韦、奚、霫皆服属之。奚人常为契丹守界上,而苦其苛虐。奚王去诸怨叛,以别部西徙妫州,依北山射猎,常采北山麝香、仁参赂刘守光以自托。其族至数千帐,始分为东、西奚。去诸之族,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穄,秋熟则来获,窖之山下,人莫知其处。爨以平底瓦鼎煮穄为粥,以寒水解之而饮。
按语:唐末奚人分为两部,在妫州的奚人在射猎之外兼务耕种。此材料反映了其生产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