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王都传》
文献题解:此书为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正史,由薛居正监修。原名《五代史》,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故习称《旧五代史》。共150卷,纪61,志12,传77。原书已散轶,今本为辑本。史料丰富,为研究唐末五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初,同光中,祁、易二州刺史,(王)都奏部下将校为之,不进户口,租赋自赡本军,天成初仍旧。既而安重诲用事,稍以朝政厘之。
按语:后唐同光年间至天成初,祁、易二州由于临近契丹,处于北部边境地带,朝廷特允许其租赋自给,享有一定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