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题解:此书为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正史,由薛居正监修。原名《五代史》,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故习称《旧五代史》。共150卷,纪61,志12,传77。原书已散轶,今本为辑本。史料丰富,为研究唐末五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同光三年)二月甲子朔,诏:“兴唐府管内有百姓随丝盐钱,每两与减五十文。逐年所俵蚕盐,每斗与减五十文。小绿豆税,每亩与减放三升。都城内所征税丝,永与除放。”
按语:后唐同光元年(923年),李存勖在魏州(今河北省大名县)即位,改魏州为兴唐府。由于兴唐府为李存勖即位之地,故减免当地一些名目的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