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朝代: | 辽宋金元 |
地市: | 石家庄市 |
出处: | 《元史》卷30、32 |
标签: | 元史 |
30.材料出自《元史》卷27《英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15页。
《元史•英宗本纪一》:
(至治元年十一月)丙申,敕立故丞相安童碑于保定新城。
31.材料出自《元史》卷30《泰定帝本纪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668页。
《元史•泰定帝本纪二》:
(泰定三等年二月)甲午,葺真定玉华宫。
32.材料出自《元史》卷32《文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709-718页。
《元史•文宗本纪一》:
(天历元年)上都(梁王)王禅兵袭破居庸关,将士皆溃。燕铁木兒军次三河。丙子,王禅游兵至大口,燕铁木兒还军次榆河,帝出齐化门视师。
(天历元年冬十月)紫荆关兵进逼涿州,同知州事教化的调丁壮御之。壬辰,也先捏以军至保定,杀阿里沙等及张景武兄弟五人,并取其家赀。
(天历元年)廷臣言:“保定万户张昌,其诸父景武等既受诛,宜罢其所将兵,而夺其金虎符。”不许。
御史台臣言:“近北兵夺紫荆关,官军溃走,掠保定之民。本路官与故平章张珪子景武五人,率其民击官军死,也先捏不俟奏闻,辄擅杀官吏及珪五子。珪父祖三世为国勋臣,设使珪子有罪,珪之妻女又何罪焉!今既籍其家,又以其女妻也先捏,诚非国家待遇勋臣之意。”帝曰:“卿等言是。“命中书革正之。……遣官赈良乡、涿州、定兴、保定驿户之被兵者。
(十月)也先捏军次顺德。令广平、大名两路括马。盗杀太尉不花。初,不花乘国家多事,率众剽掠,居庸以北皆为所扰,至是盗入其家杀之。兴和路当盗以死罪,刑部议以为:“不花不道,众所闻知,幸遇盗杀,而本路隐其残剽之罪,独以盗闻,于法不当。”中书以闻,帝嘉其议。
33.材料出自《元史》卷32《文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719页。
《元史•文宗本纪一》:
(十一月)也先捏兵至武安,也先铁木兒以军降,河东州县闻之,尽杀其所署官吏。
34.材料出自《元史》卷32《文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720页。
《元史•文宗本纪一》:
(十一月)甲戌,居泰定后雍吉剌氏于东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