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张孝忠附子茂昭传》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保定市 |
出处: |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148《张孝忠附子茂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770-4771页。 |
标签: | 张克礼、晋康郡主、女乐 |
文献题解:《新唐书》北宋欧阳修、宋祁撰,凡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凡225卷,记唐代290年历史。多据《旧唐书》而改作补充,并采金石铭刻等,颇详于唐后期史事。与《旧唐书》互有长短,为研究有唐一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久之,入朝,为帝从容言河朔事,帝竦听,曰:“恨见卿晚!”召宴麟德殿,赐良马、甲第、器币优具,诏其子克礼尚晋康郡主。帝方倚之经置北方,会崩,故茂昭每入临,辄哀不自胜。顺宗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复遣之镇,赐女乐二人,固辞。车至第门,茂昭引诏使辞曰:“天子女乐,非臣下所宜见。昔汾阳、咸宁、西平、北平皆有大功,故当是赐。今下臣述职以朝,奈何滥赏?后日有立功之臣,陛下何以加之?”复赐安仁里第,亦让不受。宪宗元和二年,请朝,五奏乃听。愿留,不许,加兼太子太保。
按语:唐廷对张茂昭优宠有加,不仅其子尚主,还赐予女乐、赐宅,但张茂昭以违礼拒辞不受。反映了张茂昭与唐廷之间的亲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