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乌重胤传》
朝代: | 隋唐五代 |
地市: | 石家庄市 |
出处: | 刘昫等:《旧唐书》卷161《乌重胤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223页。 |
标签: | 横海军、德州、棣州 |
文献题解:《旧唐书》为记载唐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五代刘昫等撰。200卷,其中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保存了大量原始文献,是研究唐代历史的基本典籍。
史料摘抄:元和十三年,(乌重胤)代郑权为横海军节度使。既至镇,上言曰:“臣以河朔能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见。盖刺史失其职,反使镇将领兵事。若刺史各得职分,又有镇兵,则节将虽有禄山、思明之奸,岂能据一州为叛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拒朝命者,祗以夺刺史、县令之职,自作威福故也。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举公牒,各还刺史职事讫,应在州兵,并令刺史敢管。又景州本是弓高县,请却废为县,归化县本是草市,请废县依旧属德州。”诏并从之。由是法制修立,各归名分。
按语:乌重胤任横海节度使,他鉴于安史之乱后河北藩镇跋扈难制,主张加强州县之权,而削弱节度使之权,从制度上加强中央集权,杜绝地方叛乱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