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对近畿达官军的管理——以北直隶定州、河间、保定诸卫为例
朝代: | 明代 |
地市: | 定州 |
标签: | 明朝近畿达官军管理 |
明朝一直坚持将归附的少数民族编入军队,卫所驻扎,耕牧听调,形成了对内附民族的安置传统。这些少数民族的军队在明朝被称作达官军。一般情况下其基层首领与基本部众并不分离,作为三五百人成军的单位编入普通卫所之中,以利于管控。明朝初年曾在北边边境地区配备了数量可观的少数民族军队防边。“靖难之变"后,北直隶地区成为安插少数民族武装的重点区域。明朝迁都北京后,这一倾向进一步加强。对此,笔者试以北直隶达官军中可考证线索最为清晰、内容最为系统的塔滩蒙古军为例,对明朝的内附少数民族安置政策及其影响加以阐述,以就正于方家。
永乐三年(1405年),盘踞塔滩的蒙古人在把都帖木儿和伦都儿灰等人的率领下归降明朝,被安置在河西凉州等卫居住。其他一些来自塔滩地区的蒙古人也先后被安置在宁夏、庄浪、凉州等卫。但不久以后,他们便陆续被迁往北直隶真定、保定、河间地区。明朝对新迁入北直隶塔滩蒙古人的管理基本延续了以前在凉州诸卫时期控制模式,即专门委派本系统达官管理达军、军余和所属丁口,听候朝廷调造(出征、协防)。明朝对于内迁的塔滩达官除了继续保持原有优厚待遇的同时,也逐步通过达汉合治、强化管理的措施消除达官军不适应内地军事、行政制度的弊病﹐加强了对达官军作为明朝武装力量的整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