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碑全称《大唐清河郡王纪功载政之颂碑》,刻于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监察御史王佑撰文,太子司仪郎王士则书丹并篆额。碑通高8米,宽2.4米(额宽2.7米),厚0.48米。楷书25行,行55字,共1405字。此碑系唐“安史之乱”后,为给唐成德军节度使李宝臣歌功颂德而立的功德碑。李宝臣(718—781),字为辅,奚族,原为范阳将张锁高假子,故名张忠志,后为范阳节度使安禄山部将,官至伪恒州刺史。安禄山被杀后又追随史思明,唐肃宗上元二年(761),以恒、赵、深、定、易五州降唐,被任命为成德节度使,并赐名李宝臣。他与魏博、幽州等镇相勾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晚年迷信方士追求长生中毒而死。此碑叙述李宝臣一生的功业、履历和功绩,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
李宝臣在任期间,重视发展经济抵御水旱灾害。特别是滹沱河水患威胁恒州城,他进行了城池的扩建。这反映在河北藩镇统治下,其经济发展也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不能一笔抹杀。